2009年9月28日 星期一

Would panel be RTHK's overlord?

通通識英文E04
明報
2009-09-24
Editorial

明報英語網「三語社評」
english.mingpao.com/critic.htm THE government has rejected the Committee on Review of 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s recommendation that Hong Kong should have an independent, statutory public service broadcaster. It has decided that RTHK should remain a government department and continue to provide public public--sector broadcasting services. However, the government will appoint a board of advisers to advise the Director of Broadcasting. Would the board of advisers be RTHK's overlord overlord? Would it curtail RTHK's editorial ? independence and freedom of speech? That is a concern.
About RTHK's future, the biggest concern is not whether it will move into a new Broadcasting House or whether it will have digital channels but what should be done to ensure that the broadcaster (a government department) will remain independent instead of becoming the government's mouthpiece.
We understand that the board of advisers would not be a statutory body. The Chief Executive would appoint its members, and RTHK would not be subordinate to it. An advisory body, it would have no executive powers and play no part in RTHK's day day--to to--day management. However, the Director of Broadcasting would be required to submit RTHK's annual plans to it for its perusal and discussion. As far as we know, RTHK is the only government department that would have to submit its annual plans to a non non--statutory advisory body. No other government department has to do a similar thing.
The government has yet to decide how the board of advisers should be composed and how it should interact with RTHK. It will consult the public about these issues. However, Rita Lau has unmistakably said that, if the board and RTHK differ over a matter, the Director of Broadcasting will have to make an explanation after he has decided on it. Does that mean the board may hold the Director of Broadcasting accountable and the Director of Broadcasting would be answerable to the board? The government needs to clarify this point.
Apparentl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board of advisers and RTHK would be very special. Why has the government come up with this idea? The government has only said the board of advisers will be accountable to the public. That would not dispel suspicions that it intends to control RTHK through the board of advisers. The new body would concern itself with RTHK's affairs. However, it would not be to blame for any problems that may arise at RTHK. Such a board of advisers would be like an overlord that gives orders behind the scenes. Would that curtail RTHK's editorial independence and freedom of speech? That is worth close attention.
If the government had adopted the Committee on Review of 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s recommendation about developing 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 RTHK would have come out of its predicament, and there would have been systemic safeguards of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Hong Kong would then have made progress. There are no signs that Hong Kong has progressed in protecting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Furthermore, the government's decision to set up a board of advisers has aroused worries that Hong Kong may suffer a setback. We hope the government will give deep thoughts to the boards' functions. It must not make it a sword hanging over RTHK. It must not allow it to threaten its editorial independence or freedom of speech. It would of course be best for the government to reverse its decision to set it up. If it does so, no overlord will meddle in RTHK's affairs.
明報社評
2009.09.23
顧委會將成為香港電台的「太上皇」?
政府否決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下稱廣檢會)成立獨立法定機構提供公營廣播服務的建議,繼續由香港電台以政府部門身分,提供公共廣播服務;但是政府成立一個顧問委員會,向廣播處長提供意見。顧委會會否成為「太上皇」的角色,削弱港台的編輯自主和言論自由空間,值得關注。
不過, 港台前景備受關注之處,主要不在蓋大樓和製作數碼廣播,而是在於港台作為政府的部門,如何確保其獨立性,而非淪為政府宣傳喉舌的問題。
據介紹,顧委會並非法定機構,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與港台並無從屬關係。顧委會雖然只是諮詢組織,不參與日常管理工作,並無執行權力,但是港台的年度工作計劃要提交給顧委會,由顧委會商討研議。據知,政府部門年度工作計劃要提交給並非法定的諮詢組織,港台是孤例,其他部門都沒有類似情。
另外,顧委會的組織和與港台之間的運作、互動等未有定案,政府將會諮詢公意見,但是劉吳惠蘭明確表示, 若顧委會與港台就一些事項有不同意見,廣播處長作出決定之後,要提出解釋。這種情,是否等於顧委會可以向廣播處長問責,而廣播處長要向顧委會負責,需要政府澄清。
從這些片段,有關顧委會與港台的關係,確實十分特別。為何有這樣的設計,現在當局僅以顧委會需要向公交代為由,肯定未能消除政府藉顧委會管制港台的疑慮。因為按政府的設計, 在港台的體制之內多了一個顧委會,它有過問港台事務之權,若港台出了狀,卻毋須負上任何責任。這樣的顧委會,類如在幕後指手劃腳的「太上皇」,會否衝擊港台的編輯自主,壓縮港台的言論自由空間,值得密切關注。
本來,就廣檢會的建議,政府若落實推動公營廣播服務,不但解決了港台的困境,並且從體制上保障了言論自由,這是香港的進步; 現在政府的決定,有象顯示在保言論自由空間方面,不但未見進步,反而因為顧委會的出現,使人有倒退之憂。我們希望政府再三深思,就賦予顧委會的職能,不能使之成為懸在港台頭上的一把刀,威脅港台的編輯自主和言論自由。當然,最好是撤回設立顧問委員會的決定,使「太上皇」根本就沒有「干政」的空間

2009年9月24日 星期四

Interpreting Basic Law

Please note how "context" is emphasized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Basic Law.
Remember that Hermenutics's view of epistemology is that knowledge is local, specific.
It means that knowledge is always situated and "true" in relation to the social, economic, historical, political condition of a particular society. The temporal change and the societal variation are taken into account. I will go through this again in class.


Ruling underscores Legco's independence

EDTEDT16
南華早報
2009-09-25
editorial

The dismissal of a legal challenge to the investigative powers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is a victory not only for lawmakers, but also for common sense. If the power to summon witnesses could be exercised only by the full Legco, rather than a select committee, its proceedings would become unwieldy and the legislature unworkable. The High Court has, therefore, provided a welcome clarification of the law. A broader, but no less important, issue was also raised by the case: how the courts should interpret our city's constitution, the Basic Law. Mr Justice Andrew Cheung Kui-nung's ruling reinforces common law principles and upholds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between the legislature, government and courts. It is a reassuring decision.
The case arose from an investigation by a Legco select committee of the post-retirement employment of former director of housing Leung Chin-man by a developer that had profited by a decision taken on his watch. It led to the constitutional challenge by Henry Cheng Kar-shun, chairman of New World China Land, to a select committee's power to compel him to be a witness. This centred on whether the courts should rely on the meaning of the language used in the Basic Law in the light of its context and purpose, or whether they should take into account old documents that purport to show what the drafters intended 20 years ago. Article 73 of the Basic Law gives Legco the power to summon witnesses to give evidence. Because it does not expressly say committees can exercise that power, Cheng's counsel argued that the law drafters did not intend them to have it. This, it was argued, was supported by documents shedding light on the drafters' intentions. Lawyers for the legislators, however, cautioned against relying on Basic Law drafting materials because they were not all publicly available.

The judge relied on the wording of the law, seen in its proper context. He found the old documents to be of little help and pointed out that the Basic Law is a "living instrument", In other words, it must be interpreted in the light of Hong Kong as it is today, rather than as it was at the time the constitution was drafted. The reality is that the power of Legco committees existed before the Basic Law was drafted and there is nothing to suggest this was intended to change as a result of the handover. It has been used many times since. Cheng's lawyers prepared an impressive case and their arguments were eloquently presented. But the judge ultimately rejected every one of them. He was right to do so.

Lawmakers are elected as guardians of the public interest to monitor the government, and scrutinise its activities and its use of public resources. They do this not only through questions and debate in the council chamber, but also through the work of various committees that vet legislation, review accounts and budgets or look into matters in the public interest. The inquiry into Leung's post-retirement job, which he resigned from within days amid allegations of conflict of interest, is a good example. Without committees vested with powers to summon witnesses, the legislature would be unable to properly perform its duty. Indeed the government itself, appearing as an interested party to maintain "the integrity of the constitution of Hong Kong", supported the lawmakers' powers in the name of good governance.
Yesterday's judgment upholds Legco's independence, and affirms the common law principle that the courts do not interfere in its internal affairs. This is especially important as we look to reforms that should see the legislature more democratically elected.

「有錢唔等於大晒」 鄭家純挑戰立會敗訴

我們在上一課上堂時曾提及HERMENUTICS 傳釋學。大家可以留意一下,這次爭議及法庭的裁定涉及對基本法的傳釋,即對基本法條文意思的理解。要知道不同的人可以對同一條法例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和解讀,這牽涉解讀人的背景、知識、社會位置等。


要聞A01
蘋果日報
2009-09-25
頭條


【本報訊】新世界中國主席鄭家純及執行董事梁志堅,捲入立法會專責委員會調查梁展文事件的聆訊。鄭、梁二人為拒出席聆訊而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立法會稱為「尚方寶劍」的《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是否合憲。高等法院昨日裁定,《基本法》賦予立法會及旗下專責委員會同享行使傳召權,判二人敗訴,兼付訟費。記者:梁瑞珮、許偉賢
專責委員會成員之一、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得悉判決後,庭外直言:「財大唔等於有腦,有錢唔等於大晒!」又高呼「玩弄司法」。長毛奉勸鄭、梁出席立會聆訊,「立法會講自己點樣清白囉,清心直說就得喇!」藉以還立法會及香港巿民一個公道。
湯家驊:望盡快傳召鄭家純
另一名專責委員會成員湯家驊認為,判決釐清立法及司法互相獨立,法庭不會輕易干擾立法會內部運作,並確認專責委員會的法定權力。湯指尊重判詞精神,希望能盡快安排傳召鄭及梁,以便年底可完成調查報告。正率領立法會代表團到四川考察的主席曾鈺成也歡迎法庭判決,指判詞清楚說明立法會行使傳召權的法律基礎,彰顯了立法會向來履行職務的方式是合法合憲,相信有關判決能釐清公眾對立法會行使特權法的疑慮。新世界中國發言人則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認為案件涉及重要憲制問題,關乎公民基本權利與立法會的權力界限,結果對公眾有重大影響,將會與律師研究判詞,在短期內決定是否提出上訴。該宗司法覆核的焦點,關乎如何詮釋《基本法》第73條(10),立法會傳召人士作證及提供文件的職權。鄭、梁一方指,雖然按《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立法會及其委員會可行使傳召權,但《基本法》條文只賦予立法會全體或法定人數下,方可行使傳召權,專責委員會無權行使,條例屬違憲。主審法官張舉能昨頒佈長達111頁的判詞,他在判詞中指出,詮釋《基本法》時不能單從字面作出狹義的詮釋,要與時並進;而《基本法》第73條只是籠統勾劃出立法會的職權,實際上立法會可延伸,透過專責委員會,按議會規則去履行其職權。法官續指,從實際運作上,立法會履行《基本法》第73條的職權時,例如處理巿民申訴,不一定要全體議員或在法定人數下進行。專責委員會行使傳召權是為輔助立法會,若每次必須在全體議員或法定人數席前行使職權,是不切實際及不必要的程序。至於《基本法》條文無明確寫明專責委員會可行使傳召權,但不等於不能行使。事實上,立法會及專責委員會要擁有傳召權,才能履行職權,對政府起監察,達致良好管治。
官:立會須無懼行使傳召權
法官另指,按特權條例,立法會及專責委員會自85年起已享有傳召權,早於《基本法》生效之前,而人大常委會並沒有宣佈該條例是牴觸《基本法》。針對鄭、梁指專責委員會「離題」,聆訊焦點超越原定決議範圍,實屬越權的論點,法官並不接納。法官指,按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除非牴觸《基本法》,否則法庭不應干預立會內部運作。況且,特權條例本身設有機制,被傳召人士可向專責委員會主席提出反對,再交立法會主席作裁決。法官認為,現時專責委員會探討梁展文獲新世界中國邀聘,是否與他在任政府有關,當中有否不當關係,是關乎公眾利益,實屬正當及合理,難以看到聆訊有越權。最後,法官表示,立法會或專責委員會行使傳召權時,或會影響一些人士或公司的聲譽,但必須無懼地行使,以履行其職權。案件編號:HCAL79/09
新世界與立法會對簿公堂事件簿
08年8月1日
新世界中國發出新聞稿,表示以逾300萬元年薪聘任07年初退休的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出任高職,被質疑涉及利益輸送
08年8月16日
新世界中國宣佈與梁展文解約,但梁發表聲明強調清白
08年12月10日
立法會大會投票通過設立專責委員會徹查事件
09年3月中
專責委員會開始傳召證人,先後傳召多位高官
09年4月18日及30日
鄭家純及梁志堅到立法會作供
09年5月初
新世界首度向立法會發律師信,以紅灣半島與政府官司仍未完結為由,要求暫緩到立法會作供,但被專責委員會否決
09年5月底至6月中
新世界兩度去信要立法會要求暫緩聆訊不果
09年7月10日
新世界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鄭、梁二人暫緩到立法會應訊
09年8月17日
案件正式開審,雙方各自找來英國大狀應戰
昨日
新世界被判敗訴,正考慮會否上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09年9月23日 星期三

原地踏步的「新」香港電台

要聞社評P02
信報財經新聞
2009-09-23
社評


政府昨天公布,決定維持香港電台的政府部門地位,港台可以獲撥新資源擴展服務,並可恢復招聘公務員;行政長官曾蔭權稱新安排是香港電台、員工及香港市民的「三贏」。
  圍繞香港電台的爭議,從八十年代的公營化、到後來研究轉型成為公營廣播機構,其核心問題只得一個——就是香港電台應否繼續成為政府部門;主管香港電台問題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天在記者會上表示,港台將會擔任新角色,走上新里程;但香港電台最關鍵的「屬性」、即作為政府部門的地位不變,試問何「新」之有?所謂「新里程」云云,又從何說起?
  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公共廣播服務是「為公眾並由公眾成立、資助及控制的廣播服務。它既不屬商業性質,亦非由國家擁有,因而免受政治干擾,也毋須承受商業壓力。」為了避免公共廣播機構承受商業壓力,它們的營運資金通常都由公帑資助,或政府賦予某項權力收取費用,保證財政來源穩定;與此同時,公共廣播機構都會由一個獨立於政府的董事局進行管治,其成員雖由政府委任,但董事局依據完整的規章條例履行職責,政府不得隨意插手干預;這種方式,一方面保證了公共廣播機構的財政來源,另一方面又可杜絕政府借提供財政資源的過程干預其運作;以目前世界上運作得較成功的公共廣播機構諸如澳洲廣播公司、日本放送協會、英國廣播公司(BBC)、美國公共廣播局等為例,它們沒有一家是政府部門。環顧全球,先進文明之邦由政府擁有廣播機構的例子已絕無僅有,因為政府電台、官台、官方喉舌、政府傳聲筒等標籤,都屬於負面形象而且難獲公眾接受,這是公營廣播機構為何必須脫離政府架構的原因。
  為了顯示日後香港電台可以政府部門的身份而維持編輯獨立方針,政務司司長將會發出約章,涵蓋清楚訂明政府與港台的關係;這種安排,過去早已有之,但事實證明,約章關係仍然解決不了港台的身份問題;作為政府部門之一,香港電台必須遵守政府公務員架構的規矩,依足官方程序辦事,對於一個廣播傳媒機構來說,官式程序是影響做事效率的無形枷鎖;而且,既為政府部門,政府高層就有權透過人事任命、調撥資源等行政程序影響編輯方針,這是作為政府部門無法擺脫的現實。從八十年代的港台公司化討論開始,香港電台的核心議題就是脫離政府架構,另建一套管治模式,即使政府和香港電台在八十年代已訂立了管治協議,但脫離政府架構仍然是港台邁向公共廣播機構的最重要一步;現在一切還原,又訂約章,其實還有什麼可寫?政府過去在協議內也信誓旦旦會維持港台的編輯自主權,但依然風雨不斷,政府繼續被指干預港台運作,現在政務司司長將發出的約章,到底跟過去又有何不同?

  約章以外,政府又建議成立跨界別人士組成的顧問委員會,加強香港電台的管治和對公眾的問責,這項建議,被指為是行政長官試圖借委任「自己友」控制香港電台的編輯方針;英美澳等國成功的公營廣播機構,其董事會都由政府高層委任,這種方式並不影響它們的獨立地位和形象,但前提是它們都不是政府部門。現在港台的官方身份不變,再加上一個由特首委任的顧問委員會,政府有意「加強控制」的疑慮只會更深,未來圍繞港台的爭議焦點,將會轉至「誰人出任委員會成員」之上,結果港台仍然擺脫不了風風雨雨。
  港台「歸位」、保留為政府部門,對員工肯定是好事,他們的前途保障趨於明朗,政府又撥出大量資源推動各項發展,總比過去「妾身未明」而政府又處處凍結港台的發展計劃為佳。港台內部確有不少員工主要是為求安穩的工作崗位,是否一個獨立公營廣播機構對他們來說無關宏旨;「歸位」之後,對這批員工來說未嘗不是好事A

政府電台不能再為少數人服務

大家可以對比一下大公與其他報紙在評論港台最新方案有什麼差異?它們分別如何理建媒介與政府的關係?你覺得為何會有這些差異?

要聞A03
大公報
2009-09-23
社評

特區政府昨日宣布:香港電台將會肩負公共廣播機構的職責,繼續以政府部門的身份服務市民,且會獲得增撥資源更好發展。
這是一項符合社會整體利益的正確決策,值得歡迎和支持。
在有關消息公布後,一些人將之形容為「原地踏步」,說什麼港台角色、地位問題爭論了多年,最終還是回到了原來的位置。此一說法是不確的。昨日的公布,絕不是「回到老地方」,而是賦予了香港電台新的發展、新的機遇和新的使命。
事實是,近年所謂港台角色問題的爭論,實質上是一場政治輿論之爭。有人認為,香港電台雖由公帑支付,但並不存在為政府施政服務的義務,在「編輯自主」之下,可以不必理會政府的需求。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有人提出了港台「獨立」的主張,建議香港電台脫離政府獨立,成為一個公營電台,政府錢照給,但卻不能管
在此主張或爭議之下,港台角色問題擾攘了多年,也在社會和市民中造成了一定的混亂。昨日的宣布不僅終止了一些人的「夢想」,而且進一步明確、確立了港台的角色、職責和地位,香港電台就是政府電台,如此而已,豈有他哉!
對此,一些人當然會大失所望,甚至要跳起來反對;但是,政治輿論之爭是不能客氣的,更不必「假民主」,作為一個政府,就是需要有一個政府電台來為它發聲,為它傳達、解釋、推動各項政策和施政,為它充當政府與市民之間溝通的橋樑,這點是決不能含糊的。
就此昨日有人說,港台角色、地位之爭已經存在了二十多年。此說既是事實、也不是事實。回歸前的港英殖民政府,的確已經提出了港台獨立或公營化的問題,但此一主張的提出,是為了配合其進一步控制輿論和製造「假民主」、「假民意」的需要,而回歸後一些人鼓吹的港台獨立,卻是要擺脫對特區政府應有的責任,在性質上是完全不相同的兩回事,但在說明政治輿論爭奪戰之激烈,說明政府為什麼需要有一個電台、需要有自己聲音的問題上,其理卻是則一的。
隨特區政府的宣布,香港電台未來的角色、任務和職能已經十分明確,作為一個政府電台,首要的一個大前提,或者明顯有別於其他私營電台的地方,就是它必須以全社會的根本利益為依歸,為全體市民大眾服務,而不是只為少數人服務;要配合和協助特區政府更好施政,共同維護社會的繁榮穩定。如以前公然把特區政府誣為「塔利班」、把特首董建華罵為「老懵懂」,就明顯只是滿足、符合少數人的需要而不是向大多數市民的利益負責。
當然,作為一個政府電台,在宣傳官方政策、配合政府施政的同時,新聞自由、編輯自主的原則同樣必須得到尊重,而二者不但並不違背,相反還可以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一種自由活潑、敢說敢言、勇於批評的輿論風氣,只會令到特區政府的施政更有效率、更為民眾所理解和接受。特區政府電台有其既定使命和職責,但絕不是宣傳機器、不是「傳聲筒」,這一點同樣是明確和肯定的。希望香港電台在新要求、新使命、新台階之下有令市民更滿意的發展。

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

顧委會將成為香港電台的「太上皇」?

(明報)2009年9月23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政府否決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下稱廣檢會)成立獨立法定機構提供公營廣播服務的建議,繼續由香港電台 以政府部門身分,提供公共廣播服務;但是政府成立一個顧問委員會,向廣播處 長提供意見。據知顧委會雖云屬諮詢機構,但是港台 要向顧委會提交年度工作計劃並進行商討。這個新安排,儼然在體制內多了一個監察港台的機制,顧委會會否成為「太上皇」的角色,削弱港台的編輯自主和言論自由空間,值得關注。
港台需提交年度工作報告
顧委會角色職能值得關注
過去數年,由於有關公營廣播機構的問題未有結論,港台的發展停頓下來,政府對港台角色和職能的最新決定,使其發展前景較為明確。例如港台可以恢復招聘公務員,對約佔四成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313名)更是一大喜訊,因為他們將有機會轉職為公務員;另外,港台將獲分配額外財政、人手和頻譜資源,包括專設的數碼電台和電視頻道,以提供平台鼓勵更多本地原創節目,而位於將軍澳 的新廣播大樓亦已拍板興建等,有關情况,顯示港台在硬件建設和軟件的人力投資,都已解凍並向前發展。
不過,港台前景備受關注之處,主要不在蓋大樓和製作數碼廣播,而是在於港台作為政府的部門,如何確保其獨立性,而非淪為政府宣傳喉舌的問題。回歸以來,港台一些節目引起親建制陣營不滿,備受批評和壓力。2006年1月,特區政府 成立廣檢會,全面審視香港公營廣播的定位與功能,本來這是繼1980年代中期,港英政府曾經有意把港台公司化之後,香港有機會建立獨立公營廣播機構的契機,徹底解決港台雙重身分經常引起的爭議。
廣檢會建議成立類如英國 廣播公司(BBC)模式的全新公營廣播機構,雖然不認為港台應該變身為這個機構,但是廣檢會提供了一個完整建議,若政府要徹底擺脫港台角色與職能的困擾,本來是一個好機會,也可以為香港的公營廣播開創一個新局面。政府現在的決定,只會使港台的角色爭議繼續下去,而有關顧問委員會的設計,增添了政府加強管制港台、壓縮港台言論自由空間的疑慮。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長劉吳惠蘭解釋政府的決定時,表示政府對於廣檢會的建議,除了不接納成立獨立法定的公營廣播機構外,其他都照單全收。不過,設立顧問委員會(廣檢局稱為董事局)的前提是成立獨立法定的公營廣播機構,因為屆時有關機構不隸屬於政府,董事局實際上負起領導之責,其成立就有必要;現在港台政府部門的身分不變,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負責領導,則顧委會之設立,又所為何事?
據介紹,顧委會並非法定機構,成員由行政長官 委任,與港台並無從屬關係。顧委會雖然只是諮詢組織,不參與日常管理工作,並無執行權力,但是港台的年度工作計劃要提交給顧委會,由顧委會商討研議。據知,政府部門年度工作計劃要提交給並非法定的諮詢組織,港台是孤例,其他部門都沒有類似情况。
威脅編輯自主言論自由
政府應釐清消除疑慮
另外,顧委會的組織和與港台之間的運作、互動等未有定案,政府將會諮詢公衆意見,但是劉吳惠蘭明確表示,若顧委會與港台就一些事項有不同意見,廣播處長作出決定之後,要提出解釋。這種情况,是否等於顧委會可以向廣播處長問責,而廣播處長要向顧委會負責,需要政府澄清。
從這些片段,有關顧委會與港台的關係,確實十分特別。為何有這樣的設計,現在當局僅以顧委會需要向公衆交代為由,肯定未能消除政府藉顧委會管制港台的疑慮。因為按政府的設計,在港台的體制之內多了一個顧委會,它有過問港台事務之權,若港台出了狀况,卻毋須負上任何責任。這樣的顧委會,類如在幕後指手劃腳的「太上皇」,會否衝擊港台的編輯自主,壓縮港台的言論自由空間,值得密切關注。
本來,就廣檢會的建議,政府若落實推動公營廣播服務,不但解決了港台的困境,並且從體制上保障了言論自由,這是香港的進步;現在政府的決定,有迹象顯示在保言論自由空間方面,不但未見進步,反而因為顧委會的出現,使人有倒退之憂。我們希望政府再三深思,就賦予顧委會的職能,不能使之成為懸在港台頭上的一把刀,威脅港台的編輯自主和言論自由。當然,最好是撤回設立顧問委員會的決定,使「太上皇」根本就沒有「干政」的空間。

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周秀娜效應

Think how media effect perspective towards media is overwhemling in our society

副刊專欄P42
信報財經新聞
陳頌紅2009-09-21
麗都美識

周秀娜效應真不容小覷。
朋友那九歲的女兒陪我逛百貨公司,我經過泳裝部門,隨手拿起一件連身泳衣看,她竟然很詫異地問我:﹁為什麼不買比堅尼?這件毫不性感,不漂亮。﹂九歲。我問她知不知道性感是何物,她點一下頭:﹁知道,周秀娜嘛!男同學都這樣說。﹂其實,當︽美女廚房︾中的美少女廚神參賽者全部﹁識時務﹂地穿上低胸上衣迷你裙,懂得向鏡頭彎下腰賣弄一點性感,像我朋友女兒的那一代孩子,如果將來發生十歲離家出走,十二歲參加模比賽,十四歲懷孕的情況,我不會感到太驚訝。
美國心理學協會︵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指出媒體中賣弄女性性感形象以及把年輕女孩極速成熟化、性感化的情況愈來愈嚴重,必然產生很多負面影響。
﹁當一個人的價值純粹是來自性感外表和行為而非性格上其他優點,當一個人被物化或者被當成是一種性工具而毫不自覺,一定會影響他們的健康成長。﹂美國心理學協會主席Eileen Zurbrig gen說。
協會的調查指出,每個年輕人平均每天吸收六小時三十二分鐘來自不同媒體加起來的資訊,而這些媒體卻有四至八成內容包含性元素。即使對象是青少年的雜誌,大部分內容,不論是文章題材、推介打扮、廣告和照片等都圍繞﹁如何令自己變得更性感﹂或者﹁如何穿得更誘人﹂,結果可以導致女孩對自己的身材永遠感到不滿意,之後便會出現厭食、自我形象低落及焦慮等情況。據這份報告說,單是二○○二至二○○三年,接受隆胸手術的十八歲或以下的女孩,已經上升了三倍。對性事本來一知半解的青少年,暴露於過多關於性的資訊下,會更早發生性行為。這類吹捧性感的資訊,對男孩也有負面影響。他們看慣了打扮性感的女模特兒,會對身邊女性產生不切實際的期望,甚至看不起形象保守的女性。研究亦證明,男性在看了很多性感女郎的照片後,會對自己伴侶的評價下降,亦渴求更多無愛之性。
其實周秀娜最初出道時,我覺得她可以是另一個鄭文雅。只是後來太刻意賣弄性感,才變成另一回事。

「先打後屈」的前因後果

文化P41
信報財經新聞
馬國明2009-09-21
城市筆記
三名香港電視台的記者在新疆採訪時被公安拘捕和毆打,事發後新疆新聞辦的發言人更聲稱三名記者煽動群眾,對於被毆打一節則閃爍其詞,刻意迴避;借用英文的表達方式是典型的adding insults to injury,傷人後還要加以辱罵。
雖然香港整個政治光譜裡的人物罕有地一同譴責新疆當局,左派人士更紛紛表示會向中央政府反映。記者協會則組織遊行抗議,並要求中央政府在10 月1 日國慶前還記者一個公道,但不少時事評論員已指出,中央政府為了維持新疆局勢穩定,絕不會打擊新疆公安人員的士氣,記者要討回公道恐怕是難過登天。面對「先打後屈」的惡行,記者以至那些曾高調譴責的政治人物似乎只能無可奈何地由得事情不了了之,符合前人大常委曾憲梓「要淡化,不要激化」的要求。但除了淡化和激化這二種非此則彼的態度外,其實還可以把事件深化。
追討公道難宜深化事件
記協發起的遊行高呼「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口號,猶記得不久之前,香港著名影星成龍說香港享有太多自由, 「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是否就是成龍所說的太多自由?為什麼要有「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新疆新聞辦的發言人指責三名香港記者煽動群眾,香港的報章異口同聲地說是誣衊記者。誣衊是明知對方清白,但卻強加罪名在對方身上。新疆的公安以至負責調查事件的新疆官員卻很可能真的認為記者在現場採訪無疑是為示威的群眾壯膽,因為有記者在場公安便不敢濫權,群眾的聲勢便無形中得到壯大。煽動群眾的指控當然是十分嚴重,但示威如果沒有記者在場便不成示威,因為根本沒有人知道。示威不過是表達自由(fr eedom of expression)的一種表現,在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示威是一項權利,記者在示威現場採訪則有保障示威權利不致被執法人員踐踏的作用。
中共立國將六十年,但離開民主自由的國度卻仍是十分遙遠,群眾示威更一向是中共致力打壓的事,倡議「和諧社會」無非是為配合打壓社會上不同的見解。有意見認為新疆當局將採訪當成煽動群眾是要令中央難堪,情形卻不過是「上樑不正下樑歪」的最新事例而已。無論如何,中央政府根本不可能還記者公道(三十六名港區人大代表便十分知情識趣地取消聯署上書行動),因為問題根源在於中共這個政權根本不認為須要實行民主自由,說到底維持新疆局勢穩定,就是為了維持中共永久執政的地位。
在這種情況下,與其無何奈何地由得事件不了了之,不如深化事件。難得全城關注,難得整個政治光譜的人物還口口聲聲說要尊重「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記者大可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讓香港整個社會深入了解「新聞自由」的可貴。事實上「新聞自由」的觀念有欠完整,甚至有點犯駁;新聞是死物,無所謂自由,「新聞自由」的完整意思應為「採訪新聞的自由」。採訪新聞意味辦報或創立電台,無論是報章或電台等現代新聞媒體全是源自西方社會,西方並沒有「新聞自由」這一詞彙,他們說的是辦報或報界的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和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無論辦報、出版或言論都是以人為主體,這些自由都不過是體現個人自由, 「新聞自由」則不容易和個人自由連上。
像很多源自西方的現代觀念一樣, 「新聞自由」這一觀念就如「國家」一詞一樣是錯誤的翻譯。同樣是錯誤的翻譯是有關媒體的地位,在中文的語境裏媒體是「第四權」,立即令人想到行政、立法和司法。但在英文的語境,媒體其實是The Fourth Estate,令人想到的是法國大革命前夕,法國王室因為財政緊縮,被迫召開等同國民議會的Estate General,這種源自中世紀的國民議會將國民分為三個組別。爆發法國大革命的直接原因,是主要由馬克思經常提及的布爾喬亞組成的第三組別反對分組點票方式並另起爐灶,一腳踢開第一、二組別,自行開其國民議會,而且一開會便立即發表人權宣言,以人權的捍者自居,令法國王室、教會和貴族陷於被動,亦激發巴黎民眾反對王室和貴族的情緒。媒體不是什麼「第四權」,而是國民議會裏的第四組別。根據維基百科這部人人可以參與撰寫的網上百科全書,The Fourth Estate 這一稱號最早出現於十九世紀初,原是特別用於報界。
內地不少媒體奮起擺脫牽制流行小說作者Jeffrey Archer 則在著作中提及英國著名保守主義思想家Edmun d Burke 某次出席英國下議院辯論時,指在場的報界代表說他們是The FourthEs tate。雖然小說家的引述不能盡信,但報界是第四組別的講法除了說明報界的地位舉足輕重,更暗示報界對當權者是一大威脅,就如法國大革命前夕,由布爾喬亞組成的第三組別的舉動直接引發法國大革命一樣。如果The Fourth Estate 的名稱確是出自Edmund Burke 這位保守主義思想家的口,這個名稱的顛覆意味更是呼之欲出。
無論如何,獨裁統治的政權要置報界和電台等現代媒體於股掌中。中共卻有別於一般的獨裁統治,中共挾共產主義之名,由立國起便已將報章和電台全收歸國有。一如立法和司法機構要配合行政機關一樣,在中共的統治下,媒體亦要緊密配合行政機關。不過在改革開放的形勢下,內地的不同利益日趨複雜,內地不少媒體工作者亦奮起擺脫統治者的牽制。相反,香港自回歸以來,不少媒體的主事者眼見中國的經濟實力日趨雄厚,國務院直接控制的企業亦日漸強大,在不知不覺間竟實行自我管制(self-censorship),二家依賴廣告收益的免費電視台更在不少市民眼中淪為中央台。此際全城因為新疆當局「先打後屈」的惡行而人人關心「採訪新聞的自由」,報界和有別於中央台的電視台再次敢言的時機是否已到?

我們依然相信未來——給鄭詠欣同學的回信

副刊世紀D06
明報
許志永2009-09-21
世紀.十一前夕.中國維權

編按: 中學生鄭詠欣數月前隨老師走訪內地維權律師組織「公盟」, 所謂「兩個世界」好像頓然接通。公盟主席許志永被捕後, 鄭給溫家寶寫了一封公開信: 〈請用法理來說服我〉。
這封信于局外的邊城引起了回響, 在報章頭條香港人看見了維權運動, 及艱難抗爭的公民聲音。但隨許氏八月下旬獲釋、譚作人被判刑, 維權報道回複沉寂, 代之以對十一慶典順利與否的焦慮。今天, 已受萬般折騰的許志永給熱心的中學生回了信: 他提出, 我們都是現代文明中國的公民。一如以往, 他開朗揮手, 希望以其沉實身影, 邀請港人加入推動中國公民社會發展的隊伍。
詠欣:
你好!獲釋以後知道你為了公盟給溫總理寫了一封信,而我們曾經有緣在公盟辦公室見過面,一直想向你以及多關心公盟的朋友表示感謝。
公盟作為一個堅守法治、理性推動社會進步的非營利公益組織,突然因稅務問題遭此劫難,這是中國公民社會的困境與悲哀。在很多堅守良心和正義的公民站起來吶 喊的時候,有一個清新的最有力量的聲音——「請用法理來說服我」,這個基於常識的、純粹的、良心的聲音給人鼓舞和力量。
今年4月你們來公盟那天,我給大家講的內容可以歸結為一點 ——我們對中國的未來滿懷樂觀的希望,這個國家能夠通過溫和理性的漸進改革實現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在大陸像公盟這樣的公民政參政組織也能存在和發展,這本身就是社會進步的證明。
我之所以那樣樂觀,一方面是基於我們執著的信念,另一方面,我也希望你們在瞭解大陸的現實問題之後對於國家依然懷有信心。可是沒想到,三個月後公盟遭遇劫難,我很抱歉,這件事給你們心靈帶來衝擊。還好,因為你,以及千千萬萬公民和我們堅定地站在一起,事情有了轉機。
為了公盟,很多香港公民站出來了。香港公民的自由與大陸公民的自由息息相關,但是在我看來 ,香港公民關心大陸公民的自由和權利不僅僅是為了捍衛自己的自由,更是為了整個中華民族的自由而擔當。中華民族完成政治文明轉型成為一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偉大國家 ,這不僅是大陸人的責任,也是香港人、台灣人的責任。香港公民關心大陸政治有特殊的優勢,近代屈辱的歷史造成了今天中國激烈的民族主義情緒,別的國家關心中國人權法治有時會因為敵意和逆反心理起反作用,而香港不一樣,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公民對大陸人權法治的關心最有力量。感謝上蒼給我們民族一個自由的香港,一個通往現代文明的窗口,香港注定要為中華民族的現代文明負有特殊使命。感謝你!感謝你們!在公盟為社會進步承受代價時你們和我們共同承擔。你們的關心和支援讓我們更加堅信未來的道路。
19世紀開始,一個古老大國懷著現代文明的夢想,蹣跚前行了150多年,然而歷史文化的慣性如此強大,直到21世紀的今天,這塊土地上的人們仍然要為基本的人權和法治保障而奮鬥,這是我們這代人的使命。
避免悲劇就應面對所有大陸改革開放30年,經濟獲得高速發展,我們為國家的進步感到驕傲。同時,我們懷有深深的憂慮,經濟發展的同時民主法治建設並沒有及時跟上,特權腐敗和由此帶來的社會不公已經如此嚴重,一年數萬起群體事件早已敲響了警鐘——這不是一個真正穩定和諧的社會,我們的社會潛伏著巨大危機。我們擔心,我們的國家會因為某個無法預見的微不足道的小事突然引發巨大的災難性社會動蕩,避免悲劇的方法不是遏制不同的聲音和利益訴求,不是迴避問題,而是切實推動民主和法治建設,真正實現公平正義。
公盟最初起源於2003孫志剛案之後呼籲廢除不合理的收容遣送制度,在過去的6年中,我們曾為「《南方都市報》案」辯護,為黑磚受害者、毒奶粉受害孩子尋求公義……為了民主法治和公平正義,我們一直在努力。我們選擇了一條建設性道路,通過典型個案援助、具體法律制度研究和通過公共事件發出法律人理性聲音等方式,在具體維護當事人權利和尊嚴的同時漸進推動社會進步。這是一條新的道路,一條法治的道路,一條推動公民社會健康成長、通過健全制度約束權力的溫和理性的道路。
事件讓很多人深感憂慮,溫和理性的建設性道路還有沒有前途?難道這個民族在通往政治文明的道路上除了革命與動蕩之外就沒有新的選擇?幸運的是,我們看到了轉機。現在,法律上公盟的刑事責任應當終結,根據2009年修訂後的刑法,履行了行政處罰義務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應當儘快撤銷案件。至於公盟遭受的包括稅務部門在內的其他部門的處罰,我們會走法律程式維護合法權益。你和我現代文明中國公民無論經歷多少挫折和磨難,我們仍然堅守溫和理性建設性的立場,我們盡力捍衛法治和人權,我們對任何人沒有敵意和仇恨,我們願所有人一起促進這個國家的進步和自由。我們始終相信,包括一些體制內官員在內的很多中國公民,和我們一樣懷著對國家、對民族未來的責任心,我們一定可以建設一個民主、法治、文明、仁愛的中國。今天,在公盟遭遇了不公正對待之後,我們仍然相信這一點,我們有這樣的信心,就因為這個國家有多的你這樣的公民與我們在一起。我們正在見證一個文明的時代,見證一個古老民族的現代文明之路。我知道這些話題對於一個中學生來說還有些過於沉重,但是,我們的夢想和事業本來就是沉重的責任,懷著感恩的心,幫助那些幾乎對正義絕望的人們,在挫折和磨難中滿懷樂觀的期望。感謝你!感謝所有熱愛公平、公正和公義的人們!一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自由幸福的現代文明中國是我們的夢想 ,這夢想屬於所有中國人。

許志永2009年9月其實除了鄭詠欣( 前排左二) , 同行的中七學生也因許志永被拘禁, 紛紛撰寫公開信向溫家寶進言, 表達不滿。

2009年9月20日 星期日

沒有出席,何來主角?

(明報)2009年9月20日 星期日 05:10


【明報專訊】近日有一爭論,指香港傳媒大肆報道自己記者被打,做法是否恰當。
資深傳媒工作者閭丘露薇撰文指記者不應變成頭條,不應變成新聞主角,這會間接令觀眾忽略了真正應該關心的新聞本身,
就是烏魯木齊的局勢。但另一方,兩名新聞工作者楊我及何文雯則反駁,指記者被打以至被誣衊,
反而令一件發生在遠方的事變得更貼身,令香港人更有興趣關心烏魯木齊的狀况。
我認為這種討論太抽象了。只要細看一下各個傳媒在新疆報道上的出品,你已可以看到,
記者是否被打,記者有否成為主角,都不會影響香港傳媒去更深入報道烏魯木齊局勢的欲望。
我從2009年7月5日(即新疆第一次騷亂)開始以慧科搜查,發現香港報章有2000幾條關於烏魯木齊的報道,但大部分都是引述二手消息,如新華社 美聯社等。銷量最高的幾份報紙上,關於烏魯木齊衝突的頭版相,都是使用外國通訊社的。原來除了我們看到被打被扣的幾名電視台和電台記者之外,大部分香港報章都沒有派員到新疆。那末,連香港記者都不到場,要在「記者vs.烏市局勢」之中選擇新聞主角的爭論,簡直是一場笑話。


表面上看來,閭丘露薇提到「記者搶佔了新聞版面」的情况,的確存在。讓我們做個粗略統計。在慧科網頁搜查,由7月5日到9月4日,即新疆出現動亂而港記又未被打之間,香港報章關於烏魯木齊的報道只有一成提及記者採訪的情况(1800條中有250條)。但到了9月4日香港記者被打此文撰稿之日(9月17日),多達三分一關於烏魯木齊的報道是集中在記者被打一事上(700多條中的250條)。可見記者被打之後,本地傳媒對烏魯木齊局勢報道,比例上減少了。


記者被打後 採訪烏市報道增
有被派往新疆的港記說,他很用心撰寫了一篇過千字關於關於維吾爾族人民苦况的報道,但出街之日,卻碰上新疆新聞辦誣衊港記「指手劃腳」「煽動鬧事」那一天。他那篇充滿「人文關懷」的報道,被大肆刪到剩下幾百字,因為要讓位給「記者被屈事件」。換句話說,因為記者成為了主角,「新聞主角本身」就被縮減了。似乎,閭丘露薇所指非虛。但這是否等於記者做主角,令版面減少對當地局勢的報道呢?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再問深一點,原來沒有記者被打事件,這個記者可能就不會踏足新疆,連僅僅數百字的「人文關懷」文章也根本沒法見報。何解?因為這名記者根本就不計劃到烏魯木齊採訪。9月初,當地出現針刺案,局勢開始不穩,不少香港報章都沒有計劃派員北上採訪。據一後來被派記者所說﹕「上司都話睇定口的先。」直至9月4日3間電視台的記者在烏市被打,畫面傳送到香港。兩間不同報館加上一間電視台,都是在記者被打事件後(或因為看到催淚彈橫飛的畫面),才生起念頭派記者到烏魯木齊親身採訪。


原來,兩次新疆騷亂,分別為今年7月初和9月初,有派記者親自到新疆採訪的香港傳媒並不多。據知,電子媒體比較齊人,有無線、亞視 有線 NOW、商台 港台 。但本地平面媒體,出席的就少得可憐。撇除《文匯報》、《大公報》等在內地有較多人力資源的報紙,在非傳統左派報章中,只有《明報》、《南華 早報》和《亞洲週刊》有派人到場。反而外國傳媒,如日本 NHK電視台及美國 背景的自由亞洲電台則派人親身到新疆採訪。


讀者要吃「三手消息」
至於3份在香港銷售量最高的報紙,卻缺席新疆,讀者所看到的,大部分是職員在香港或北京 的辦公室,看著中央台或拿著路透社、美聯社的稿子照片,炒雜起來的新聞。這種在冷氣房做新聞的方法難以做到深入的報道。新聞界都知,中央台和通訊社都帶有既定立場。須知道維人漢人的種族衝突,是涉及疆獨,非常政治化的議題。記者沒到場就只能用「二手消息」了。香港讀者看這些報章去了解新疆局勢,只能吃「三手消息」了。


要知道,傳媒機構會否派員到偏遠地區採訪絕對反映機構是否重視事件。機票食宿保險都是錢,香港這邊又少了一兩個人工作,所以不是重要新聞,公司不會隨意叫記者執行李。去年的四川 大地震,大報小報前仆後繼,爭崩頭派記者到場,採訪一個又一個小故事大新聞,有傳媒用在該宗新聞的開銷多達100萬元。所以我們見到是相對廣闊的報道頻譜,從感人至深的英雄事迹到較尖銳的豆腐渣工程也得以見報。


缺席報道 政治取態
據知,今次記者被打時,當地只有香港的電子傳媒,大部分本港報紙是缺席的。反而,記者被打之後,事態嚴重了,促使了其他一兩份報紙和一間電視台的管理層對事件感興趣,派人到現場採訪。所以「記者成為主角」的事件,的確把更多香港記者吸引到新疆,轉而令本港媒體裏出現更多新疆局勢報道。所以,何文雯所說的不錯。記者被打之後,的確令市民更關心新疆。但我認為,記者被打事件,更直接是令到至少3間傳媒的管理層生了動機,派員去採訪當地局勢。亦即是,是記者先做了主角,新聞本身才得以進一步曝光。


但整體問題是,即使記者被打了,大部分本地媒體還是無動於中,沒計劃派人到新疆採訪。這裏顯示一個更深刻的問題就是,傳媒管理層基於各種原因,或因為開支大,或因為政治取向,選擇缺席新疆。而這種集體缺席,正好反映的是,記者是否成為主角,根本不會對本地傳媒有大影響,令它們加深或減少對「新疆種族衝突」話題的興趣。不少傳媒就是不願意深究這個題目。它們認為,中央台新華社和外國電訊的資料已經足夠。


刪稿剪接 種族問題和諧掉
一名到場採訪的港記說,他並不滿意自己在新疆的報道。他說,他埋首在酒店裏,每天寫了很多資料傳回香港,但出街時已被上司刪減得七零八落。到最後曝光的故事,和通訊社的所差無幾,只是泛泛而談,道出市民恐慌心理,兩族互相猜疑的心態。我問﹕「那你有沒有寫出比較深入的報道?」(亦即閭丘露薇所提到的新聞本身)他說﹕「因為我想到之前出街的只寫出漢人感受,於是我後來寫了一篇近2000字的報道,是關於維族人感到被壓迫的心聲,我很用心去寫,但到今天,該報道卻石沉大海,上司亦沒有告知我原因。」他猜測,由於官方一直把維族人描繪為暴徒,將維族人寫成值得同情的報道未必合乎公司心水。


這一個例子可以說明,即使有沒有打記者的事件。各大本港新聞機構會花多少版位多少airtime去報道烏魯木齊的局勢是有更多內情的。報館不選擇派員到場,多少反映香港傳媒不願花精神時間去挖掘當地的民情怨情。即使派員到場了,也可以透過刪除稿件或剪接,把烏魯木齊的種族問題和諧掉。


將記者被打一事放大放上頭版,把種族仇恨簡化為通訊社照片上耀目的火光,這些處理,都是把敏感而艱澀的新疆種族問題淡化。閭丘露薇說,要把新聞主角還給新疆人,這種說法未免過於單純,彷彿這個口號叫了,便能提醒各傳媒多點關心新疆人,這種想法,實在忽略了新聞操作中複雜而細緻的政治經濟角力。
文 黑貓

2009年9月18日 星期五

艾柯:當人們要捍衛新聞自由,這社會已病了

副刊世紀D04
明報
王雙2009-09-19
世紀人文動線

當香港社會群起抗議新疆官員打壓記者,箝制新聞自由,遠在歐洲彼方的意大利,同樣有12 萬多名包括學者、作家、藝術與傳媒界中人,正於網上聯署,反對總理貝盧斯科尼對左傾報紙《共和報》訟告索償100 萬歐元。聯署人中,包括世界大哲、符號學家翁貝托‧艾柯(Umberto Eco)。
貝盧斯科尼自年初以來便深深跌進性醜聞中,與赤祼男女在別墅合照的相片、買春後翌日早餐桌上的繾綣錄音相繼曝光,妻子要求離婚,媒體緊盯不放,貝魯斯科尼曾指包括《共和報》與《新聞周刊》在內等媒體,刊登對他不利的文章是要「動搖他的總理職位與顛覆政府」,最先引起《共和報》於上月的強硬表態,表示所刊登文章皆有所據,並無違反意大利法律;同時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貝盧斯科尼對言論負責,引起這擁有三家私人電視網的富豪總理與媒體之間的訴訟戰,貝盧斯科尼狀告《共和報》、西班牙《國家報》、法國《新觀察報》及一家未具名英國報紙。
而《共和報》發起是次聯署請願,旋即引起12 萬文化人聯署,艾柯以外,還有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達里奧‧ 福(Dario Fo)、寫出揭露黑手黨罪行的犯罪小說作家羅伯托‧ 薩維亞諾(Roberto Saviano)、奧斯卡最佳女演員、英國女星海倫‧ 米倫(Helen Mirren)等等。
而艾柯亦在意大利周刊《快報》上撰文評論說: 「當人們得挺身捍衛新聞自由,這說明這社會已經病了。若民主足夠健康,則毋須保衛言論自由,因為無人試圖限制自由。」艾柯文中指,這並不是貝盧斯科尼的錯,而是意大利社會縱容這樣大膽縱色的人,將之送上權力的寶座,並對其掌握媒體資源商業利益與政治利益之間的衝突不以為然。艾柯指,意大利人是貝盧斯科尼的共犯與同謀。
而何為知識分子之言責,艾柯引述1931 年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政權勒令全國1200 位大學教授宣誓效忠,當中僅有12 人拒絕,但為此失去工作。艾柯向此12 人致敬說: 「他們挽救了大學、乃至我們國家的榮譽。這就是為什你必須說不,即便這樣做毫無益處。
因為有朝一日, 你可以說, 你說過不。」

記者與新聞主角

寫意C07
香港經濟日報
張翠容2009-09-18
寫意——大地旅人

最近,對香港記者在新疆被打、記協組織遊行抗議一事,新聞業內人士之間掀起了討論。
  有鳳凰衛視主播撰文,指記者不應該成為新聞主角,記者本人應該明白自身職業的風險、職業風險成為新聞實屬不妥等等。這樣的言論立刻招來香港同業的反駁,不足為奇。
  鳳凰衛視雖然在香港註冊,但不少記者來自內地,今次爭論可視為內地記者與香港記者因新聞觀之不同而引起爭論。究竟記者這行業是怎樣一回事?這令我想起○一年在阿富汗採訪時,碰到坎布爾大學一名新聞學系一年級學生,我好奇問他,為甚麼在塔利班治下選修新聞系?因塔利班嚴格規範新聞。
  怎知小伙子首先反問我,一個沒有記者的社會,將會是一個怎麼樣的社會?而一個沒有好記者的社會,這個社會還會好嗎?因此,要為自己國家作好準備,他首先要準備好。
  記者任道重遠,因為他是大眾通往事實真相之路的一扇重要窗口,當這扇窗口失靈時,整個社會也極可能陷入弄虛作假的狀態,不了解現況便很難往前進。
  試想想,一個信差受阻而無法派信,這個情況不僅是信差一人之事,而是公眾利益之事。
  如是者,今次香港記者被打,已不僅是職業風險的問題,並且是公眾利益的問題。那麼,今次的新聞主角不是記者,而是公眾利益。
  就好像○三年在巴格達,連記者聚居的巴勒斯坦酒店也受到美軍襲擊,引起公憤,當時任美國國務卿賴斯竟回應說,跑到戰地採訪的記者,便應了解自身的風險。
  賴斯之言,明顯是歪理,與新疆官員所說如出一轍,完全逃避他們所違反的守則,就是尊重和有責任保護合法採訪的記者,這與記者甚麼風險不風險完全是兩回事。
  而且槍桿子的話語權比記者的所謂話語權更可怕!

2009年9月17日 星期四

破壞兩岸和諧 民進黨失民心

要聞A02 成報 2009-09-18 社評

來自台灣有關方面的報道,高雄市酒店業面臨嚴重的退房潮, 原因是高雄市政府允許在高雄電影節放映宣傳疆獨的電影。這部名為《愛的十個條件》的影片, 以著名疆獨組織世界維吾爾大會主席熱比婭為題材, 名為反映小人物通過奮鬥走向成功的道路, 實是一部宣傳熱比婭、宣傳疆獨的電影。由於這個原因,導致大陸訪客紛紛取消訂房, 據高雄業界提供的資料,9月份退房總數多達三千多間,單是客房營業收入便損失600多萬元, 還不包括餐飲、交通、購物等在內。
  據了解,台灣尤其是高雄,近幾個月旅遊業和與之相關的酒店業等經營十分困難, 先是豬流感的影響令旅客人數比往年同期減少,酒店入住率偏低;進入8月份, 風災水災接連而來, 大大影響大陸人遊台意欲。「8.8」大水災, 民進黨背景的高雄市長陳菊, 更莫名其妙打出一張壞牌, 邀請達賴訪問高雄, 聲稱是為災民祈福, 引起不少台灣人的不滿, 由於達賴的背景及立場比較特殊, 台人擔心引來大陸的反彈。果不出所料, 大陸遊台團進一步減少, 高雄酒店入住率跌到僅兩三成,台灣業界稱「從沒這麼慘」。
  然而,民進黨仍不知收斂,近日高雄當局又允許疆獨影片上映,高雄市民在遭受「8.8」水災後又遭受另一場災難。為此, 業界再也忍耐不住, 聯名上書觀光局, 要求向高雄市政府反映: 「再也別上映熱比婭的片子了」。高雄市觀光協會理事長曾福興率直表示:「達賴事件有相當影響,呼籲政府片子(疆獨)就不要放了,這牽涉到兩岸的感情。」
  對於台灣業界和市民的呼聲,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的回應是: 她還不清楚退房與達賴、熱比婭是否有關連性。還口出狂言稱: 如果對岸這樣做, 那麼台灣人要有骨氣。蔡的講法不但對改善兩岸關係絲毫無助, 而且是混淆視聽, 顛倒是非, 更是置台灣人民的利益而不顧。
  熱比婭不但是一個民族分裂分子,而且是恐怖活動的鼓吹者和策動者, 據熱比婭的兒女所說: 「媽媽要我們自焚令我們很悲傷」。一個對兒女也如此冷酷的人,發生在烏魯木齊的7.5嚴重暴力犯罪活動,很難說與熱比婭完全沒有關係。
  眾所周知,百多年前列強入侵中國,神州從此陷入國家分裂、主權喪失、領土被侵佔、經濟上任人魚肉的深重苦難之中。今天的中國人, 凡是對涉及國家領土完整的問題都十分敏感, 對分裂國家的行為深惡痛絕, 疆獨、藏獨在廣大中國人中沒有市場, 原因在此。
  今天,經過國共兩黨的努力,兩岸關係不但初步擺脫了戰爭危機威脅, 兩岸經濟逐步進入全面合作的良好局面。全球金融海嘯, 像美國這樣實力雄厚的國家都經受巨大的衝擊, 經濟下滑, 失業嚴重。內地不但抵受得住這場大災難, 而且是少有的經濟上仍保持增長的國家, 世界各國無不望加強與中國的合作, 以求盡早實現經濟復甦。
  台灣與大陸是手足兄弟,正好利用這個優勢加強合作, 力爭雙贏。民進黨非但不認識大勢, 而且在一些小問題上大做文章, 節外生枝, 如近日關於吳敦義訪港一事, 就反映了民進黨不懷好意。莫說吳敦義是以平民身份訪港, 即使以官式身份訪港也有何不可? 只要不是搞破壞, 談甚麼問題又有何不可? 事實上, 不但台港官員已有互訪, 從加強中港台三地聯繫的意義上來講, 台港官員的互訪更是必不可少的。民進黨若長期搞小動作, 違背民意, 不但重新執政渺茫, 甚至會被台人徹底拋棄。

放棄犬儒,進入大陸現場

週三, 2009-09-16 22:16 — 阿藹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4623

最近一直在忙,開學、工作、裝修搬家,差不多一個月沒有寫文章,星期天也無法去遊行,支持被屈被打的記者們,內心有愧。
不過,中港民間社會與媒體互動的議題,在忙亂的生活裡,仍然慢慢的結聚起來,今天跟一些傳媒朋友飯局,更覺自己對民間/媒體未來轉向的判斷,並不是一時的口爽爽。
中國良心系列討論會
七月,國內溫和改革派公盟被國稅局修理,許志永被拘留,使國內主張體制改革者大為震驚,若中國容不下許志永等公民,以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去保護自己,這個國家,以梁文道的用詞,只能變成所多瑪。它已經被自己的(權力)慾望吞噬,但同時卻把自己的權力,建立在絕對不道德/不公義的淫威之下。
譚作人一案,正是這個所多瑪王國的表癥。豆腐渣工程,賠了數以千計孩子的性命,結果,死難孩子的數據變成了國家機密,幫忙家長收集名單以祭亡魂的譚作人,被冠以煸動顛覆之罪,連到成都採訪譚作人案的記者,都被屈藏毒。
一個政權,能以如此卑劣與下三流的手段去對待冤民,這個國家前途何在?在此推介一下艾曉明老師的《我們的娃娃》。
然而,香港在一國兩制的保護傘下,卻有點顯得事不關己,又或者說,主流香港對這個國家有太多的抗拒,以致變得冷漠無知(這裡說的包括獨媒社群)。
八月初,兩位國內移居香港的女生杜婷和閻靖靖主動聯絡,希望獨媒能幫忙籌辦「中國良心與網絡民意」系列,我以獨媒一貫的「包產責任」制的運作模式,拍心口應承幫忙,在準備一年一度的社團大會同時,勉強處理好討論會的場地和兩地直播等技術問題,卻未能把會議的討論帶回獨媒的平台。
當天的講者,有剛被釋放的許志永、公盟的滕彪、北風、梁文道和葉蔭聰。許志永與滕彪的視像被干擾了,只剩下聲音。討論會上,葉蔭聰解釋了香港社團條例的落實;梁文道談香港與國內政治的關係,指出反共犬儒式捍衞「一國兩制」是行不通的,而要有具體的策略去關心和介入中國的議程。北風看到香港大陸化的趨勢,指出香港民間要堅持自己的核心價值,保持香港對國內政治文化輻射的作用,亦能把 NGO 經驗輸出。當天的討論,大家可以在這裡重聽:

媒體進入大陸現場
如何擺脫犬儒,具體地關心中國,輸出香港核心價值呢?記者的實踐,也許是梁文道所說,放棄「反共犬儒」的最佳示範。
奧運以來,中國政府開放境外媒體採訪,後來雖然收緊了,但四川地震,香港的媒體工作者走到最前線。這場地震,我想對香港的記者影響很大,當親眼目睹生與死、死難者的悲哀冤屈,再看到譚作人被屈顛覆,艾未未被打到腦出血,記者們還能無知無恥地歌功頌德嗎?
新疆騷亂,7月時地方官員友善接待,讓記者們看看維吾爾族暴民的所作所為,兩個月後,漢人反政府示威,叫王樂泉下台,地方對記者的態度就 180 度轉變,打完屈。聽說一直以來,攝記在國內採訪,經常被拳打腳踢,今年春節期間,有香港某電視台記者拍攝央視大火,亦遭人毆打,但像新疆當局這樣公開地打記者,再屈煽動顛覆,可謂繼成都屈記者藏毒後又一傑作。
記者成為事件的主角的過程中,把是非價值帶回事件的核心。
上星期六,代葉蔭聰出席 C for culture 的「消失中的香港」研討會時,我提出香港民間/獨立媒體的新一次轉型將在於整合國內民間訊息的層面(對上一次轉型是03-04)。這結論來自《草根不盡》的研究結果:在亞洲中港台馬等華人地區,網絡民間媒體的發展,都是由政治運動所帶動的(而不是技術)。
回顧香港的政治發展,過去幾年,所謂的「一國兩制」已名存實亡,國內介入香港事務時是「一國」,香港民間/媒體/政治進入國內時,就變成「兩制」,結果香港的政治陷入困局。與此同時,香港近年力推國民教育,背後的目的當然是希望香港的下一代熱愛袓國,然而愛國的方法多種多樣,尤其是在香港這遍土地上,孩子們可能會為神七著迷片刻,但亦會看到四川地震死去的娃娃而質問公義何在。世事難料,愛國教育的無心插柳,可能是香港核心價值進入國內的路線圖。
另一邊廂,當國內互聯網的監控越來越嚴,民間的聲音雖能透過 twitter 等工具以驚人的速度散播,卻零碎不堪,極需要一些人和平台來引介和解讀,把資料與訊息進一步轉化為對話、公共論述和價值的討論,才能發揮影響力。正如「草泥馬vs河蟹」的創作,若缺乏解讀如理念再生產,亦只能是一般的惡搞。
主流專業記者雖有制度資源作採訪和深入調查,但對事件的詮釋被傳統媒體的制度、運作框架或老闆的政治取向、市場拓展考慮等緊緊鎖死,難以成為論述的積極推動力。民間媒體相對能更自由地把中港的民間串聯起來,但它卻面對人和資源的匱乏問題,如何衝出一個缺口,只能邊試邊做。
暫時,先以這篇文章,響應一下一些本地 bloggers 發起的「香港良知、尊嚴與是非心」的活動。不過,我仍舊覺得這活動太過香港本位,希望未來能看到本地博客/民間媒體,更積極地重塑兩地民間社會的疆界。被打被屈的,不止香港記者,還有國內的記者、民間記者、維權份子、上訪冤民。

2009年9月16日 星期三

陳韜文:爭取新聞自由不可退讓

副刊世紀D04
明報
王雙2009-09-17
世紀人文動線

香港記者接二連三在內地採訪時被插贓或遭毆打,後又被誣衊煽動生事,激起700 多傳媒人與巿民周日上街抗議,而遊行隊伍中,便有中大新傳學院講座教授陳韜文,在同行的人群中,確認新聞自由乃香港社會共同認可的核心價值。
近年受國家教育部特聘為長江學者的陳韜文,曾亦在上海復旦大學新聞學院任講座教授,向有關注內地新聞政策。去年中國政府似乎一度開放,外地媒體的採訪彷彿自由度增加,但陳韜文指出,收緊對媒體的管制是中央近年的一貫政策,只是川震與京奧期間,政府既要信守申辦奧運時的承諾,亦明白到在互聯網時代全面封閉新聞已不可能,故改以「後發先至」的傳媒策略,主動向媒體提供信息,試圖制定議題,例如川震時對堰塞湖、救災等議題,便足夠填塞版位與播放時段,轉移媒體對「豆腐渣工程」的關注。
然而從早前採訪譚作人案的黃嘉瑜、湖北石首警民衝突以及近日的新疆漢維衝突事件,陳韜文發現地方政府有背離中央媒體策略的舉措, 「從分析而言,看不到對中央有何好處,透過側面觀察,在對傳媒的阻礙上,中央與地方之間亦有差異,譬如黃嘉瑜事件後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去信中聯辦抗議,中聯辦的回覆亦是希望息事寧
人、新疆事件後中聯對出
事的記者亦釋出善意。若以客觀分析而言,似乎中
央對過往媒體較開放的案
例所帶來的正面形象,總結為有利,但由於事件涉及地方利益,因而地方政府不惜在眾目睽睽下,阻撓外地媒體採訪」。
陳韜文表示中央與地方
的差異如此明顯是令人始
料不及的, 「下級服從上級、統一策略,這在共產
黨的管治中通常是行之有
效的,但這次在新疆中便看不到。這是否地方王國因為本身局部利益而不顧指示,例如國務院尚未批出可在金沙興建水電站,雲南己有好幾處地方建了堤壩,出現了地方管治的差異」。
而新疆事件中一度引起新聞學系學生及家長表示擔憂性命安全而考慮轉職,加上兩地距離造成的認知差距,陳韜文亦曾擔心本地對內地新聞的採訪會帶來青黃不接的影響。但自周日遊行後,他亦發現示威隊伍中有不少新聞學生參與,他相信假以時日,本地學生亦會培養出對內地新聞的關注及感情,或有內地生活經驗的如內地來港留學生,亦可以調節民族情感作更客觀的報道。
故未來的內地新聞報道,陳韜文認為關鍵便是媒體老闆能否緊持新聞原則,不自我審查、不將內地新聞邊緣化與碎片化,能長期跟進政治議題。而新聞工作者在爭取新聞自由期間亦要據理力爭, 「忍讓、退讓一旦造成壞先例,便可能助長地方政府的惡勢力,帶來更大的損害」。
文╱王雙香港記者接二連三在內地採訪時被插贓或遭毆打,後又被誣衊煽動生事,激起700 多傳媒人與巿民周日上街抗議,而遊行隊伍中,便有中大新傳學院講座教授陳韜文,在同行的人群中,確認新聞自由乃香港社會共同認可的核心價值。
近年受國家教育部特聘為長江學者的陳韜文,曾亦在上海復旦大學新聞學院任講座教授,向有關注內地新聞政策。去年中國政府似乎一度開放,外地媒體的採訪彷彿自由度增加,但陳韜文指出,收緊對媒體的管制是中央近年的一貫政策,只是川震與京奧期間,政府既要信守申辦奧運時的承諾,亦明白到在互聯網時代全面封閉新聞已不可能,故改以「後發先至」的傳媒策略,主動向媒體提供信息,試圖制定議題,例如川震時對堰塞湖、救災等議題,便足夠填塞版位與播放時段,轉移媒體對「豆腐渣工程」的關注。
然而從早前採訪譚作人案的黃嘉瑜、湖北石首警民衝突以及近日的新疆漢維衝突事件,陳韜文發現地方政府有背離中央媒體策略的舉措, 「從分析而言,看不到對中央有何好處,透過側面觀察,在對傳媒的阻礙上,中央與地方之間亦有差異,譬如黃嘉瑜事件後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去信中聯辦抗議,中聯辦的回覆亦是希望息事寧
人、新疆事件後中聯對出
事的記者亦釋出善意。若以客觀分析而言,似乎中
央對過往媒體較開放的案
例所帶來的正面形象,總結為有利,但由於事件涉及地方利益,因而地方政府不惜在眾目睽睽下,阻撓外地媒體採訪」。
陳韜文表示中央與地方
的差異如此明顯是令人始
料不及的, 「下級服從上級、統一策略,這在共產
黨的管治中通常是行之有
效的,但這次在新疆中便看不到。這是否地方王國因為本身局部利益而不顧指示,例如國務院尚未批出可在金沙興建水電站,雲南己有好幾處地方建了堤壩,出現了地方管治的差異」。
而新疆事件中一度引起新聞學系學生及家長表示擔憂性命安全而考慮轉職,加上兩地距離造成的認知差距,陳韜文亦曾擔心本地對內地新聞的採訪會帶來青黃不接的影響。但自周日遊行後,他亦發現示威隊伍中有不少新聞學生參與,他相信假以時日,本地學生亦會培養出對內地新聞的關注及感情,或有內地生活經驗的如內地來港留學生,亦可以調節民族情感作更客觀的報道。
故未來的內地新聞報道,陳韜文認為關鍵便是媒體老闆能否緊持新聞原則,不自我審查、不將內地新聞邊緣化與碎片化,能長期跟進政治議題。而新聞工作者在爭取新聞自由期間亦要據理力爭, 「忍讓、退讓一旦造成壞先例,便可能助長地方政府的惡勢力,帶來更大的損害」。
文╱王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