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3日 星期三

政府電台不能再為少數人服務

大家可以對比一下大公與其他報紙在評論港台最新方案有什麼差異?它們分別如何理建媒介與政府的關係?你覺得為何會有這些差異?

要聞A03
大公報
2009-09-23
社評

特區政府昨日宣布:香港電台將會肩負公共廣播機構的職責,繼續以政府部門的身份服務市民,且會獲得增撥資源更好發展。
這是一項符合社會整體利益的正確決策,值得歡迎和支持。
在有關消息公布後,一些人將之形容為「原地踏步」,說什麼港台角色、地位問題爭論了多年,最終還是回到了原來的位置。此一說法是不確的。昨日的公布,絕不是「回到老地方」,而是賦予了香港電台新的發展、新的機遇和新的使命。
事實是,近年所謂港台角色問題的爭論,實質上是一場政治輿論之爭。有人認為,香港電台雖由公帑支付,但並不存在為政府施政服務的義務,在「編輯自主」之下,可以不必理會政府的需求。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有人提出了港台「獨立」的主張,建議香港電台脫離政府獨立,成為一個公營電台,政府錢照給,但卻不能管
在此主張或爭議之下,港台角色問題擾攘了多年,也在社會和市民中造成了一定的混亂。昨日的宣布不僅終止了一些人的「夢想」,而且進一步明確、確立了港台的角色、職責和地位,香港電台就是政府電台,如此而已,豈有他哉!
對此,一些人當然會大失所望,甚至要跳起來反對;但是,政治輿論之爭是不能客氣的,更不必「假民主」,作為一個政府,就是需要有一個政府電台來為它發聲,為它傳達、解釋、推動各項政策和施政,為它充當政府與市民之間溝通的橋樑,這點是決不能含糊的。
就此昨日有人說,港台角色、地位之爭已經存在了二十多年。此說既是事實、也不是事實。回歸前的港英殖民政府,的確已經提出了港台獨立或公營化的問題,但此一主張的提出,是為了配合其進一步控制輿論和製造「假民主」、「假民意」的需要,而回歸後一些人鼓吹的港台獨立,卻是要擺脫對特區政府應有的責任,在性質上是完全不相同的兩回事,但在說明政治輿論爭奪戰之激烈,說明政府為什麼需要有一個電台、需要有自己聲音的問題上,其理卻是則一的。
隨特區政府的宣布,香港電台未來的角色、任務和職能已經十分明確,作為一個政府電台,首要的一個大前提,或者明顯有別於其他私營電台的地方,就是它必須以全社會的根本利益為依歸,為全體市民大眾服務,而不是只為少數人服務;要配合和協助特區政府更好施政,共同維護社會的繁榮穩定。如以前公然把特區政府誣為「塔利班」、把特首董建華罵為「老懵懂」,就明顯只是滿足、符合少數人的需要而不是向大多數市民的利益負責。
當然,作為一個政府電台,在宣傳官方政策、配合政府施政的同時,新聞自由、編輯自主的原則同樣必須得到尊重,而二者不但並不違背,相反還可以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一種自由活潑、敢說敢言、勇於批評的輿論風氣,只會令到特區政府的施政更有效率、更為民眾所理解和接受。特區政府電台有其既定使命和職責,但絕不是宣傳機器、不是「傳聲筒」,這一點同樣是明確和肯定的。希望香港電台在新要求、新使命、新台階之下有令市民更滿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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