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先打後屈」的前因後果

文化P41
信報財經新聞
馬國明2009-09-21
城市筆記
三名香港電視台的記者在新疆採訪時被公安拘捕和毆打,事發後新疆新聞辦的發言人更聲稱三名記者煽動群眾,對於被毆打一節則閃爍其詞,刻意迴避;借用英文的表達方式是典型的adding insults to injury,傷人後還要加以辱罵。
雖然香港整個政治光譜裡的人物罕有地一同譴責新疆當局,左派人士更紛紛表示會向中央政府反映。記者協會則組織遊行抗議,並要求中央政府在10 月1 日國慶前還記者一個公道,但不少時事評論員已指出,中央政府為了維持新疆局勢穩定,絕不會打擊新疆公安人員的士氣,記者要討回公道恐怕是難過登天。面對「先打後屈」的惡行,記者以至那些曾高調譴責的政治人物似乎只能無可奈何地由得事情不了了之,符合前人大常委曾憲梓「要淡化,不要激化」的要求。但除了淡化和激化這二種非此則彼的態度外,其實還可以把事件深化。
追討公道難宜深化事件
記協發起的遊行高呼「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口號,猶記得不久之前,香港著名影星成龍說香港享有太多自由, 「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是否就是成龍所說的太多自由?為什麼要有「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新疆新聞辦的發言人指責三名香港記者煽動群眾,香港的報章異口同聲地說是誣衊記者。誣衊是明知對方清白,但卻強加罪名在對方身上。新疆的公安以至負責調查事件的新疆官員卻很可能真的認為記者在現場採訪無疑是為示威的群眾壯膽,因為有記者在場公安便不敢濫權,群眾的聲勢便無形中得到壯大。煽動群眾的指控當然是十分嚴重,但示威如果沒有記者在場便不成示威,因為根本沒有人知道。示威不過是表達自由(fr eedom of expression)的一種表現,在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示威是一項權利,記者在示威現場採訪則有保障示威權利不致被執法人員踐踏的作用。
中共立國將六十年,但離開民主自由的國度卻仍是十分遙遠,群眾示威更一向是中共致力打壓的事,倡議「和諧社會」無非是為配合打壓社會上不同的見解。有意見認為新疆當局將採訪當成煽動群眾是要令中央難堪,情形卻不過是「上樑不正下樑歪」的最新事例而已。無論如何,中央政府根本不可能還記者公道(三十六名港區人大代表便十分知情識趣地取消聯署上書行動),因為問題根源在於中共這個政權根本不認為須要實行民主自由,說到底維持新疆局勢穩定,就是為了維持中共永久執政的地位。
在這種情況下,與其無何奈何地由得事件不了了之,不如深化事件。難得全城關注,難得整個政治光譜的人物還口口聲聲說要尊重「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記者大可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讓香港整個社會深入了解「新聞自由」的可貴。事實上「新聞自由」的觀念有欠完整,甚至有點犯駁;新聞是死物,無所謂自由,「新聞自由」的完整意思應為「採訪新聞的自由」。採訪新聞意味辦報或創立電台,無論是報章或電台等現代新聞媒體全是源自西方社會,西方並沒有「新聞自由」這一詞彙,他們說的是辦報或報界的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和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無論辦報、出版或言論都是以人為主體,這些自由都不過是體現個人自由, 「新聞自由」則不容易和個人自由連上。
像很多源自西方的現代觀念一樣, 「新聞自由」這一觀念就如「國家」一詞一樣是錯誤的翻譯。同樣是錯誤的翻譯是有關媒體的地位,在中文的語境裏媒體是「第四權」,立即令人想到行政、立法和司法。但在英文的語境,媒體其實是The Fourth Estate,令人想到的是法國大革命前夕,法國王室因為財政緊縮,被迫召開等同國民議會的Estate General,這種源自中世紀的國民議會將國民分為三個組別。爆發法國大革命的直接原因,是主要由馬克思經常提及的布爾喬亞組成的第三組別反對分組點票方式並另起爐灶,一腳踢開第一、二組別,自行開其國民議會,而且一開會便立即發表人權宣言,以人權的捍者自居,令法國王室、教會和貴族陷於被動,亦激發巴黎民眾反對王室和貴族的情緒。媒體不是什麼「第四權」,而是國民議會裏的第四組別。根據維基百科這部人人可以參與撰寫的網上百科全書,The Fourth Estate 這一稱號最早出現於十九世紀初,原是特別用於報界。
內地不少媒體奮起擺脫牽制流行小說作者Jeffrey Archer 則在著作中提及英國著名保守主義思想家Edmun d Burke 某次出席英國下議院辯論時,指在場的報界代表說他們是The FourthEs tate。雖然小說家的引述不能盡信,但報界是第四組別的講法除了說明報界的地位舉足輕重,更暗示報界對當權者是一大威脅,就如法國大革命前夕,由布爾喬亞組成的第三組別的舉動直接引發法國大革命一樣。如果The Fourth Estate 的名稱確是出自Edmund Burke 這位保守主義思想家的口,這個名稱的顛覆意味更是呼之欲出。
無論如何,獨裁統治的政權要置報界和電台等現代媒體於股掌中。中共卻有別於一般的獨裁統治,中共挾共產主義之名,由立國起便已將報章和電台全收歸國有。一如立法和司法機構要配合行政機關一樣,在中共的統治下,媒體亦要緊密配合行政機關。不過在改革開放的形勢下,內地的不同利益日趨複雜,內地不少媒體工作者亦奮起擺脫統治者的牽制。相反,香港自回歸以來,不少媒體的主事者眼見中國的經濟實力日趨雄厚,國務院直接控制的企業亦日漸強大,在不知不覺間竟實行自我管制(self-censorship),二家依賴廣告收益的免費電視台更在不少市民眼中淪為中央台。此際全城因為新疆當局「先打後屈」的惡行而人人關心「採訪新聞的自由」,報界和有別於中央台的電視台再次敢言的時機是否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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